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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任性的千金小姐

我联系了厂子里的工人,将500多款产品分批运到公司,需要冷藏的放在公司楼上的冷柜冰箱里,不需要冷藏的放在牛皮纸箱里。

拍摄前两天,我按照产品清单把产品一件件亲自清点一遍。在那之前我应领导的要求,已经找好三家摄影公司,分别跟他们预约好具体拍摄的时间。

我提前把拍摄任务布置给了他们,让他们准备好相关的拍摄道具,并跟他们分别签订了拍摄的合同协议,协商好拍摄的要求、拍摄的价格。

拍摄的合同内容我都亲自编辑好,给到胖丫和老板审核过,得到他们首肯后才开始正式安排拍摄。

这三家单位分别是跟T市男孩合作过的摄影师(我把它列为合作商A),一家是男人婆极力推荐的摄影工厂的摄影师(我把它列为合作商B),还有一个就是我向老板举荐的我的前同事江墨迹(我把它列为合作商C)。

这三家公司的拍摄“要价”呈现由高到低的趋势,也就是A〉B〉C。我认为一切都合情合理,毕竟A是过去长期合作的单位,有奶茶类产品成功的拍摄经验,B是一家成立了很多年的专业艺术照相馆,设备设施比较齐全,C是90后新生代摄影师,没有公司和门店,但是有自己的独立工作室,作品有自己的风格特色。

墨迹是要价最便宜的,其它两家一两百一张,他只收六十一张。三家的以往摄影作品我都有看过,对比过。

我虽然不是专业的摄影师,只是一名广告平面设计师,但是艺术是相通的,从我设计的眼光来看,我设计一个画面需要用到产品照片,就不光是单纯依靠摄影师的摄影技艺那么简单,还要凭借强大的PS功能来处理图像。

尤其网图这块,我希望产品拍摄摒弃那些花里胡哨的背景和装饰,能以纯白背景和白色道具,拍出产品的本真面貌。

因为每款产品的包装纸包装瓶的颜色都是不同花色的,如果每一款照片都用产品本身的同类色系作为摄影背景,无形中就增加了拍摄的难度。相当于每一款产品都要布置不同的背景,这样的话,不仅后期不便于P图抠图,而且拍摄费用会增加一倍不止。

所以用统一白色背景拍摄,一则省去了费用,二则便于P图,三则也考验了摄影师的摄影技术,白背景上拍出优秀作品绝非易事。小老板也希望藉由这次的拍摄试下水,看看哪家的技艺最厉害,最适合日后长期合作。

拍摄一家接一家的完成,一家拍摄两天,一共拍了一周。

摄影师一个产品拍三到四个镜头,拍完都会给我看一眼,我要帮着一起摆放道具;罐头食品需要开启罐头,将酱料用勺子挖出,拍摄料体由勺子从瓶子内倒出的那种自然流动的转瞬动态;摄影师根据我的要求还需要拍一些料体的特写。

我希望展现一种“真材实料”的特写镜头,尽可能还原奶茶原材料最真实淳朴的面像。

所以在摄影师拍摄每组照片时,我都会亲力亲为得帮忙摆道具,拿勺子,取料体,洗料体。一个人光静默站八小时就累得不轻,更别说我一天到晚在摄影师边上忙这忙那,七天跟拍下来,感觉腿都有点抽筋。

但是我没有在老板面前叫一丝苦,我工作起来就是会不由自主得全情投入,我认为这些都是我作为设计负责人应该做的事情。

好不容易完成了拍摄,把三家摄影公司的拍摄原片都取回来之后,我拷到U盘里拿给胖丫看,原本以为她看到这么多的成品照片会感谢我的付出,谁知道她一个电话就把我叫过去,上来就劈头盖脸把我批了一顿。

原因是她觉得这三家单位的摄影技术都很烂,她说A用的全是滤镜,B光线不对,没有拍出产品层次,C这是啥构图,说摄影师连基本的构图都不会。

最后总结陈词竟然说这上千张照片全部都不能用。我就觉得她这纯属小题大做。

我一直以为这姑娘少年老成懂事,直到他对摄影师的作品横挑鼻子竖挑眼,一棍子全部打死,我才知道“纯艺术生”对于美丑这件事真的是偏执到可怕。

原本一直跟公司有合作关系的摄影单位A,就是台湾的设计师负责在外面找到的。我看了他原先的一些奶茶新品的摄影作品,说真心话,无论光线处理,色彩搭配,还是构图布局都达到了非常专业的水准,作为摄影作品合作方其实是完全够格的。

所以对奶茶原材料产品的拍摄,我认为这家单位还是应该保留放在供应商的名册之内,因为毕竟不是他们的摄影技术不过关,而是我们的奶茶LOGO在市场上没有品牌宣传优势,不得人心。过分挑剔摄影技术水准其实是不明智的。

她把三家单位的摄影作品评价得一无是处也就罢了,她还反复在我面前强调摄影师作品拍得不好,那都是设计师现场美术指导工作没有做好导致的。

我说:小老板你是知道的,我毕竟不是专业学摄影的,前期拍摄过程中,摄影师相机里临时成像的画面质感跟最后电脑里呈现出来的效果是会很不一样的,我在现场也就只能大概看一下相机里呈现的图像,检查下大致的构图是否符合拍摄的基本要求,至于画面的质量我是没办法操控管理的。除非我自己是摄影师,所以摄影作品最后呈现的效果如何,那就得看摄影师们自己的功底了。

她就说:“他们拍不好,你也难辞其咎,再说画面构图也不行啊。这都什么构图啊?你一个设计师是怎么指导人家构图的?你看看江墨迹的构图,根本不行啊,整个画面的比例怎么是这样的,后期根本都无法处理!”

我瞄了一眼构图,真心没觉得有多大问题,完全好处理。因为我当时要求他们拍摄的时候,拍两种构图方式,一种是横版的,一种是竖版的。方便后期不同的页面展示需要。

她对着一个横版的画面,在那按照竖版的比例切割,还跟我谈黄金视觉比例,说:“我也是学美术出生的,好歹知道什么是最佳黄金视觉比例。你一个专业的艺术设计生居然连黄金比例切割点都看不出来吗?”

我就感觉胖丫这是吃了枪药了,明显有点故意鸡蛋里挑骨头的意思。就忍不住为摄影师们的作品打抱不平道:小老板,黄金分割比例我不可能不懂,你讲的我都明白。可这是横版构图,你用竖版的比例去要求当然怎么都无法满足你的审美。其实这些画面构图我觉得还是可以的,也没有那么差劲。清晰度也足够,画面本身就是需要后期抠图P图的,我后期裁切PS处理下,你放心照片是完全可以用的。如果不能用,我也不可能让他们这样构图的。

原本这些话也就是作为职场人合理的解释和建议,她却完全忍受不了,对着我大叫到:“成亦菲,你还在跟我犟?!你犟什么犟?!”

我一脸懵,在边上愣住了,我说:“你这是怎么了?我没有跟你犟啊。只是......”

她看起来不像是真的生气的样子,但是那脸上的表情有点诡异,嘴上也依旧强势:“你不要再跟我犟了。我说不行它就是不行,明显就是不行,还在狡辩?你回去吧!不要站在这里跟我说话了。”

我感觉她这火发得诡异,心里特别委屈,千辛万苦把品牌改造的策划方案做好了,她爸爸同意了,她却不同意,说要自己到无锡再另外找其他设计公司合作;这次我又辛辛苦苦把500多款产品拍摄全部完成了,她又不满意,还对我发火。

她这是横竖都会对我不满意的意思吗?我心里埋下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也瞬间意识到,搞不好她仅仅是想通过这一个月的时间,要我一个品牌改造方案,再利用我的一些广告人脉资源,看看有没有更多更好的广告合作商资源,待我完成品牌策划方案,和产品拍摄之后,就一脚把我蹬了。

后来我在工作报告中,详细汇报了我20多天(一个月不到)的工作内容和心得体会,对公司的品牌改造计划提出了真诚的建议,其中自然也提到了产品拍摄的事。以邮件的方式给老板和小老板都发了一份。

我本以为我苦口婆心、真心诚意的建议,小老板多少能听得进去一些,没想到千金小姐果然还是千金小姐,非常任性,完全听不进半句相反意见,竟霸道得单方面表示我不符合公司的用人要求,要辞退我。

我心里有点震惊,因为在我十多年的工作生涯中,迄今为止没有遇到过刚跳槽,就仅仅因为工作想法观念有所碰撞,没有任何原则性矛盾,第一个月试用期还没满就等不及,完全不想继续花时间再观察磨合一下,火急火燎得要把员工踢掉的单位。

我不知道她老爸是否刚开始还被埋在鼓里,我心里对他老爸还抱有一丝希望,毕竟我刚做完品牌更新计划案给到他老爸的时候,他老爸还对我的才华钦佩不已,表示过要力挺我接下来的工作。

我在微信上把这事跟老板说了,问他是否知情?表示要见他当面聊一下。他没有回我信息。

我去老板办公室找他,一连三天都没等到他来上班,打他电话也一直没人接。我就猜到咋回事了。

这肯定是父女两个已经通过气了,女儿不满意新来的手下,自然能说出100个不满意的理由,做爸爸的也只能同意开掉了吧。

于是我放弃了找老板沟通挽回局面的想法,因为品牌改造本就不是一件易事,加上“伴君如伴虎”,有这样任性的千金小姐作为“副掌门人”,公司的品牌改造计划势必寸步难行。再加上公司人事背景复杂,市场部的那帮小子显然也是她的“眼中钉”,这趟浑水谁摊上谁倒霉。

经这么一番折腾,我心里着实郁闷得不轻。墨迹找我问:产品拍摄的费用何时打给我?

我说:不用着急,你们签订了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他们自然会把费用打到你卡上的。

我忍不住把胖丫因为不满意他们作品,把责任推到我头上的事告诉了他。没想到他听到了,比我还气愤:不会吧?怎么还有这样的人,这富二代脾气也太骄横了吧,就算我们拍摄得不好,那也是我们摄影师的责任,怎么能冲你发脾气,还借此为由开掉你。这什么强盗逻辑啊?

我心里有委屈,这会也只能跟墨迹倒苦水了,我说:“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有钱就任性吧!谁让她是金主爸爸的小公主呢?你们摄影师完成的只是商业拍摄,又不是艺术作品拍摄,她不能用艺术作品的要求去审视商业类作品,这就有点鸡蛋里挑骨头的嫌疑了。简单举个例子,有的像粉剂类包装,它就是单纯一个袋子,你非要摄影师构图把握得如何精准,色调处理得如何完美,还要拍出艺术FEEL的画面感,那真的不太现实。很多都是需要设计师后期P图渲染才能达到艺术化审美的高要求。”

“对,对,对.......,”墨迹见我生气,就不断附和,安慰我说:“没事,这么不靠谱的公司,早点看清楚真面目,早点离开对菲菲姐也是好事,咱就不生气了。”

“她说我没学过摄影,对这块不专业,这个我认,但是我毕竟是十几年的老平面设计师了,手上拿到过的需要后期处理的摄影师的商业作品也不在少数,作品到底能不能看,能不能用,我可能会不清楚吗?

摄影这块我不专业没关系,你们可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摄影师傅,你们拍出来的东西如果真的如她所说在摄影技巧各个层面都存在严重失误的话,那你们以前那些作品根本不会被厂商采用推出的。这不明摆着睁眼说瞎话,刻意刁难我吗?”

和墨迹吐槽后,我心里舒服多了,但我还是担心这次无辜被辞退后,有可能就拿不到补偿金了。

我突然想到小钢炮之前也有被公司无故排挤气到非暴力不合作搞罢工的经历,便给他打了电话也提到了这事,他听到后很是惊讶,他说:“那你跟人家签合同了没有?”

我说没有,也怪自己疏忽了,一进来就让我跑市场,出差,忙得脚不着地的,压根就没想起来签合同的事。

他说:那你不就亏大了吗?你这是要不到钱的呀。你只有签订了合同,企业才不得不给你赔偿损失。

我说:也许吧。哎,我这回可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了。

我有点不甘心,在心里呐喊:难道咱劳动人民一旦跳槽,遇到这种不讲求公平公正,只凭自己心情办事的老板,就只有认栽吃哑巴亏的份了。不可能吧,劳动法不可能这么潦草不替劳苦大众着想的!

带着这个疑问和不服输不认栽的劲,我在网上搜了半天,终于搜到对我有利的法律条规,我看到下面一段文字,就觉得自己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承担举证责任,对以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