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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三八章:我是杀人犯(十八)

文章一出来,即便是官媒发声,但不少网民还是质疑报道的真实性。

现场没有萧寻轩的**,那么警察怎么会以‘强奸杀人罪’逮捕萧寻轩,萧家又为什么会出那么一大笔钱。

如果萧寻轩没有强奸杀人,那一大笔钱找个什么样的律师不好?只有铁证如山无法辩驳才会交钱的吧。

网友质疑媒体为萧寻轩洗白,官媒立刻给出了反映,他们只报道事实,文章是根据采访写成,没有掺杂任何主观清晰,整片文章那一句“我没有强奸柳柳”也是出自萧寻轩之口,媒体方也没作评论。

“难道一个死刑犯的话就不能发声与公众间吗?”官媒如此道。

与此同时,网上又有新的爆料出现。

萧寻轩在国外留学期间曾数次参加大型比赛,并取得名次,同时还在世界知名的财行实习过,同时还贴出了他的一张学习成绩单。证明萧寻轩并不像之前网上所传言的那样,不学无术。

萧寻轩为了接手家族企业回到B市,一回到B市,萧父就带着萧寻轩奔走认识圈子里的各类人脉,和柳柳遇到就是在一次小型的内部酒会上,柳柳当时是一位老板的女伴。

柳柳先认出的萧寻轩并打了招呼,酒会过后几天,柳柳主动联系上萧寻轩。

当然这一次主动联系并不是柳柳自愿的,只是她的那位上司希望借助她和萧寻轩的老乡关系与萧家企业牵线搭桥。

接触了两次,萧寻轩喜欢上了这个女孩,他便开始主动追求。

和其他的男孩子一样,萧寻轩对待喜欢的女孩就只想给她最好的,他想每天上下班接送柳柳,但没出几天就被柳柳叫停了;他买了一大堆奢侈品送给柳柳,刚开始柳柳是收下的,但后来她坚决推拒;刚开始萧寻轩给柳柳发信息,她也是回的,到了后面她直接屏蔽了他的号码……

萧寻轩想问清楚柳柳的意思,他觉得刚开始柳柳也是对他有意的,不然也不会接受他的接送和礼物,还有带着表白的问候。只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柳柳开始大力抗拒他。

柳柳拒绝见他。

这一切都得到了柳柳身边人的证实,柳柳的室友告诉记者,柳柳的确多了几件她不常用的奢侈品,问到那些奢侈品还在吗的时候,柳柳的室友露出不屑的表情。

“哦,那天她的亲戚过来帮她收拾东西,全拿走了。他们还生怕我们藏了她的东西,搞笑,难道柳柳她有人送名牌包包我就没人送了吗?”

室友告诉记者,当时那些人冲进她的房间,差点就把她花了好几个积蓄买的包包拿走了。就因为那个包包的牌子跟萧寻轩送给柳柳的一样,对方就认为她拿了柳柳的东西。

至于柳柳公司的那位老板,记者也去做了了解,对方并不是柳柳的直属上司,属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那天正巧自己的助理有事,底下的人推荐了外貌比较好的柳柳。

“这没什么不可以说的嘛,是我让柳柳跟萧寻轩联系的,生意场上就是这样,多个人多条路嘛……怎么能说是我害了她呢……我又没逼她啊,她自己也想晋升……”

至于柳柳在躲避萧寻轩也有证实。

“她会提前一个小时上班,提前一个小时下班。”柳柳的直属上司说,“因为我们是做设计的,公司对上班时间很灵活,只要干够八小时,完成工作。”

网上,一些自称是柳柳校友的人也发声了,他们对死者没有任何恶意,只是想澄清一下之前那些媒体乱说的话。

柳柳的成绩是不错,但也没好到媒体说的那么天花乱坠,连单科考了多少分都能翻出来。

当年文化分第一名考入那所学校的,可不是什么柳柳,而是一个相貌平常的女生。

有人酸了一句,“难道样貌还能是附加分?”

柳柳虽然大学只谈过两段恋爱,但人家可是初中就有男朋友的人。柳柳长得漂亮,初中校友对她的印象也很深刻。

“是的呢,她很漂亮啊,开学的时候就有很多男生要追他……我?哈哈,想过没敢追。”

“很漂亮……我当然想追她啊,这不还没追就听说她有男朋友了……”

“漂亮……嗯嗯,我看了新闻……很可怜吧,漂亮的女孩子可能都比较惨……不过老话说得好,苍蝇不叮无缝蛋……”

胡子谦打算干一件大事,他要离开监狱。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劫持人质。

人质,犯人的话,这里都是死刑犯,警察不一定会救;挟持警察,就怕找了个脑子一根筋的,宁愿英勇就义也要留下自己。

照常的审问。

这一次胡子谦开口了,他说道:“我没有杀那个女人,但我看到胡子谦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