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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二二章:我是杀人犯(二)

“这镜子有问题?”

何遇上前,用手触碰镜面,镜子里的男人跟她做出相同的动作,甚至表情也是疑惑的。

“这个男人……”

何遇摸上自己的左耳,光滑的耳垂,什么也没有。

镜子里的男人做着一样的动作,抚摸着那黑色的环形耳钉。

昨天晚上所见所闻,还历历在目。

何遇一拳打在了镜子上,碎片满地。

门被推开,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冲进房间,看到何遇流血的拳头和满地的碎镜片,他抄起旁边的凳子就砸过去。

何遇闪身躲开。

“你在干什么?!你以为打碎一面镜子你就能不用坐牢吗?”男人气急败坏地说道,“我和律师在外面绞尽脑汁帮你,你就不能让我们省点心吗?”

何遇后退一步,该死,自己还真的成了那个杀人犯。

见何遇面无表情,男人不由眼睛一红,本就不挺拔的身躯又弯了几个度。

“你好好呆着,爸就你一个儿子,怎么也不会让你去死的。”

何遇一屁股坐在床上,打开任务面板,通关任务:存活。

这是一间很大的卧室,比很多普通人家大得多,成套的装修,低调奢华,无一不展示卧室主人的富有程度。

整个房间的窗帘都是拉上的,何遇拉开窗帘,看到下面围满了人,还有人举着摄像机往这边拍。

有人发现了她,人群轰动。

她立刻拉上窗帘。

不一会儿,那个男人又重新回来,要给何遇一巴掌,何遇将他的手拦下。

“我不会再乱来了。”何遇说。

“你要知道你现在绝对不能出面!”男人警告她。

“我知道。”

男人离开后,何遇来到了电脑旁,打开了网页。

她需要知道这个世界、这个地方的背景。

死刑。

这是个主张刑罚的国家,基本上,杀人的后果就是死刑。

即使是谋杀案的帮凶,也很容易被判处死刑,只是死得会比较轻松。

强奸杀人案,死刑前会被游街、鞭笞、阉割,再由公民投票选择一种死刑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枪击、药物、砍头、腰斩、五马分尸……

如果可以,何遇真想给‘自己’投一票五马分尸。

“这真是个恶心的任务。”

空间里灰蒙蒙的一片,枪支等大杀伤的武器,都被禁用了。

外面的人群、警察,以及这个国家的制度。基本上,变成杀人犯的何遇,只有死路一条可以走。

逃。

何遇把这个选项暂时排在了最后面。

何遇继续汲取有关这个国家的资料背景,她发现她只有七天的时间。

七天后,她将会被警察强势逮捕,进行庭审判罪。

国家对于杀人犯有一个特别制度,更确切地说是对上层阶级犯罪者有优待:只要能交起一笔巨额暂缓金,杀人犯有七天的时间能和家人度过最后的时光,但全程要在警察的监视下,且不能踏出固定区域一步。

意思是,何遇这七天都不能离开这栋房子。

“呵呵呵。”何遇只能冷笑,七天哪里都不能去,谈什么逃跑和自救。

至于靠萧寻轩他那个有钱的爹,何遇也觉得不靠谱,虽然法律对特权阶级有优待,但死刑法发布这二十年来,何遇还没找到一个死里逃生的特例。

即便是名门望族的孩子。

电脑屏幕上,突然蹦出一个小窗口,红色的‘今日头条’四个大字令人醒目——

B市7.30杀人事件簿:十起凶杀案的背后。

电脑右下方显示的日期是:2011/8/02。

何遇点开了那个新闻链接,一张图片出现在首页,是一张鲜血淋淋的照片,一个男人被开膛破腹,内脏被掏空。

叶宝宝冲到卫生间大吐特吐,她的脑海中深深印着那具被掏空内脏的尸体。

那个女人,亲手一点点把男人的内脏掏出来,然后煮成一锅吃了下去。

她第二次睁眼的时候,看到面前吃剩一半的肉羹,反胃、恶心。

用冷水洗了把脸,叶宝宝抬起头,看向镜子里的自己。

变幻、变化。

叶宝宝惊呼一声,摸上了自己的脸,镜子里的她还在变化,变成一个熟悉的人。

“我去,不会吧!”

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叶宝宝又吐了。

敲门的声音把她惊醒,她走到门边,敲门声不断。

“谁啊?”叶宝宝问道。

外面传来大力的敲门声,“交房租了。”

“等下拿给你啦,我要拉肚子了。”

“这是麻烦,十分钟后我过来找你要啊,到时候别装作不在啊!”房东嘀嘀咕咕走了。

叶宝宝听到脚步声走远后,打开门溜了出去,她可不想继续待在这里了,尤其是桌子上只吃了一半的肉汤,见了她就反胃。

叶宝宝走在路上,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