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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注定要死在自己手上的男人

留下了足够的资金,一千两银子,恩,虽然钱不太多,可是身为土匪,有这一千两起步,已经很高了好吗?土匪做的,可是无本的买卖啊,那么多的富户,可都是他的钱袋子呢!

又给了卫昭一份《九龙山五年发展纲要》之后,林平之就独身上路了,至于卫昭的梦想能不能完成,那还要他自己去努力了,能帮的,就只有这些了。

反正不管他是成功还是失败,系统都会有提示给自己的,成功了,那自然是最好,如果失败了,没关系,把命留着就好,他会亲自回来找到他,然后把卫昭的小命拿走的……

当林平之走了几天之后,他就收到了一条消息:刘正风要金盆洗手了!

林平之一阵的恍惚,时间过的这么快?不过这个热闹,说什么也要去看看去!金盆洗手大会,可不正是刘正风全家灭门的起点吗?那一首《笑傲江湖》,自己说不定可以听到现场版的呢!

其实吧,林平之去参加这个热闹,还有一个隐藏的秘密,他特别想知道,日月神教的长老曲洋,是如何勾搭,呸,是怎么和刘正风这位正派长老搭上线的,正邪不两立,如果说是因为音乐,好像理由不是太充足吧?里面会不会有一些什么不可说的秘密呢?

路程虽然还长,可是林平之并不急,时间有的是,想要金盆洗手,只是放出风声,然后选个日子把手往盆里一洗就完事?想的太简单了,所谓的金盆洗手,其实就是一个了结江湖恩怨的过程,只有恩怨完结了,才能把手伸进盆子里,想要提前?嘿,仇家不认呐!

刚好,在去的路上,做点行侠仗义的事情,给自己刷点声望啥的,免得到时自己往前一站一报名,都没人认识自己呢!

可惜,这走了一路了,他是一件好事没做啊,这个世界的侠客们太多了,好事那是抢着做,这一路上,但凡出点名的坏蛋,全都被路过的江湖中人给收拾了。

唯一一个,还是个采花贼,这丫的轻功是相当好,而且警惕心很强,林平之遇到他三次,也让他跑了三次,每次只差一点点……也在最后一次,他才知道这丫的名字:万里独行田伯光。

听到这名字之后,林平之当场就没有了追下去的欲望了,这个世界,对丁丁始终都有种莫名的恶意啊!切人丁丁这种事情,还是交给别人来吧,自己不适合动手……

这没有在江湖除恶,自然就不能在江湖上扬名了,不过嘛,当个纯洁的小透明,也是满不错的啊,就在林平之决弃了刷江湖声望的第二天,他就遇到了一个人,一个注定要死在他手里的人,余人彦,余少掌门,余少侠。

也不知道他老爹是怎么教他的,真当青城派天下无双了似的,这货在看到林平之的第一时间,居然对着身边的人喊道:“快看那个兔爷!哈哈哈,哪个喜好男风的,老子把那兔爷送他!”

这就是他自己做死了,任何一个男人,被人当面叫成‘兔爷’,都会有几分脾气的,更何况,这丫的态度那叫一个嚣张,如果他叫自己小白脸,林平之都不会那么的生气呢,咱天生皮肤好,就是白,怎么都晒不黑嘛!

“把你刚才的话,再说一次好吗?”

哪怕在气头上,林平之的语气都没有太大的变动,他一直认为,生气是用别人的错误来虐待自己,真生气了,也不用吵吵,直接动手,谁赢了谁有理,多简单啊。

他的‘可亲’的态度,让余少掌门更加的嚣张起来,居然一边伸手勾林平之的下巴,一边回道:“怎么了?你这兔爷就这么想男人?来,我到是可以先满足一下你……”

后面的恶心话,他是说不出来了,因为他已经被林平之点中了身上的穴道,不能动,不能说了,就在他准备用眼神向自己身边的求助的时候,林平之动手了。

‘明灯牌火把’,做为为数不多的,从风云中带出来的东西,外表虽然差了点,可是质量却是相当好的,不比这个世界的神器差,砸在对方脸上的手感,那自然是相当的好,一点反震都感觉不到呢!

看着余少掌门满脸血花的倒地,所有的都傻眼了,可是林平之没有,这会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这里,如果今天把这丫的放了,那么明天自己也可以名扬江湖了,成为一个人见人笑的软蛋,所以今天这个二货,必须死!

“住手!快住手!”余少掌门身边的人被吓坏了,对着林平之喊道:“你知道他是谁吗?他是青城派掌门之子,快点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