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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至强气血,闹剧!

林云枫即便感到无比的虚弱,也抵不过此刻的震惊,气血小剑在冲破了第九十六处脉穴后,就重新散成气血,在血脉之中流淌。但这些气血却隐隐多了一些东西,具体是什么却感应不出来。

林云枫皱起眉头,百思不得其解,同为气血神形,为什么化成剑的气血之力会如此强大。

要将气血凝聚成剑,需要极其强大的精神意志才能做到。林云枫凭借半步超凡境的意志凝聚气血小剑,但依然无法展现其全部神形,只得一个模糊的形态,隐约看得出是一把剑罢了。

若是精神意志真正踏入超凡境,将剑形完全凝聚而出,林云枫也难以想象,其具备的气血之力会强大到何种地步。

这就超乎林云枫的想象,剑之神形,比龙鹰神形强大太多了。且不管原理怎么样,掌握了这样的方法,以后冲击脉穴的速度确是能够加快两三倍不止。

本来还想继续进入沉思的林云枫,却被冲进来的福伯打断了。

在外边守着的福伯察觉林云枫已经停下冲穴,袖子一挥,就将林云枫房间的门打开了。冲进来二话不说就一手抓起林云枫,一手抓起行李,直接撞破窗口跳出,轻盈地落在聚集了许多人的大街上,几个闪烁,就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什么!速度这么快!易骨境!是易骨境的强者!”

“看清了么,在里面突破的是什么人,即使是炼血境第三步的气血,也难有如此威势。”

“身边能够跟随易骨境这么厉害的人,又岂是寻常之人。”

围着客栈的众人都惊呼出声,情况突然,窗户被打破,许多人只能看清一连串得残影,连人的长相都看不清。等到反应过来,人已经消失了。

许多人摇头叹息,本来以为可以能够见证一个打破人体桎梏的存在,在炼血境拥有至强的气血之力,没想到连人的面都没看到。

打破桎梏的至强气血之力,意思就是比起普通人,在炼血境内拥有更强大的气血之力。每每修为有所突破,会比常人增加更多的力气。

通常而言,冲破十处脉穴,就能够增加一百斤的力气,冲破一百零八处脉穴,一般就会拥有一千二百来斤的力气。到了第三步,气血行五脏,每炼化一脏,就能增加两百斤的气力。

到了炼血境巅峰,可以足足拥有两千五百斤左右的巨力,远远超出没有修行的普通人百斤力气。

但这是对一般大多数人而言,有一些人,在炼血境强化脉穴,壮大筋络,内外兼修,通过各种方法,增强气血之力。每贯通十处脉穴,都不止增加一百斤的气力,打破极限。

但是这样的人少之又少,人体的体质有强有弱,但气血之力都相差不大,想要打下更好的炼血境基础,打破桎梏,形成至强气血之力,不仅看功法,看方法,更看机缘和造化。

因为到如今也没有人能够总结出,如何才能拥有至强气血。武道发展至今,体系逐渐完善,但是对于每一个境界的打熬与探索却没有更加深入。

更多的人看到两人走掉,脸色阴沉,觉得在西州城出现这样的人物,更引动风云,而且身边还有易骨境的强者跟随,到底有何目的。

围观的众人逐渐散去,但都神色不一,纷纷猜测两人的身份。不过林云枫和福伯一直都带着人皮面具,乔装而行,并不担心被人认出。

在西州城一处不起眼的角落里,福伯将林云枫放下,两人再次更换了一身服装,还有人皮面具,重新乔装完成,才在原地盘坐休息。

林云枫刚冲完穴本就虚弱,被福伯带着几乎飞奔了大半个西州城,已经累得不行,连连喘气:“福伯,以后你带我走的时候,能不能提前知会我一声。”

福伯翻翻半白眼:“少爷以后你修行要多注意场合,今日引起太多人注意了。我感应到有不少易骨境正在靠近,若不赶紧离开,恐怕就被发现了。”

顿了顿,福伯第一次带着惊奇的表情上上下下打量着林云枫:“少爷,我已经看不透你了,为何你的气血如此恢宏,不说炼血境第二步,就是比之炼血境第三步也要强大。”

林云枫苦笑摇摇头,若说他的气血有何不同,可能是因为他的天马拳已经入得神髓,龙鹰神形异常明晰。但之后气血化剑的变化他怎么也想不通,便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福伯,自己突破时的情况。

福伯听后也蹙起眉头,觉得奇怪,气血化剑之举他闻所未闻,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炼血冲穴时这样做过,这其中的变化福伯也说不清。

因为要做到气血化剑,精神意志至少要达到超凡境,而在炼血境第二步就能有如此精神意志的,实在是少之又少,基本没有。精神意志很难提升,几乎没有任何法门,只能凭借机缘造化和个人机遇。

而到了易骨境,早已完成了浑身气血的打熬,武师一身气血已经定型,想要再有所提升就很困难,所以易骨境的武师再也很少挖掘气血方面的东西,而是专注于一身骨骼的淬炼。

想了半天福伯也想不出,不过这也不是坏事,气血化剑能够提高气血之力,冲穴更加容易。索性两人也不过多地纠结,好好休息整理一番,恢复体力,重新踏上西州城的街道。

两人再次乔装后,大摇大摆迈入街道,进入众人眼中,也没有被认出。毕竟在客栈时也只是少数人关注,远没有波及整个西州城。

两人随意转了转,正打算去买两匹马,回返顺天城。

前边人群突然一阵骚乱,有众人的惊呼声传来,是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从赌场门口出来,手上攒着一大把大大小小的银票,正春风得意,想要显摆,似乎刚在赌场中大赚了一笔。

他刚踏出门口,来不及反应,被突然冲出来的一个身影给撞倒在地,手上的银票也散落出去,被那个身影顺手捡走了几张就跑。

大腹便便的胖子一身饰品无数,身着紫金长袍,一看就是个暴发户类型的商人。小眼巴拉,坐在地上,脸上的肉抖三抖,此刻怒吼出声:“混账小子!敢抢爷爷我的钱!给我抓住他!”

跟着他身后从赌场出来的五六个大汉,是大胖仁兄的保镖。见到主人被撞倒,立马冲出,三步并做两步,向那个少年抓去。每一人拳脚如风,都有一定的武功在身。

林云枫撇了撇嘴,他还要赶回顺天城,才不想理会这等街头闹剧,然而那少年却是往他这个方向跑来。林云枫正要绕开,却被少年的神情吸引住了。

少年十五六岁,头发散乱,一身碎布长衫,有多处修补。脸上全是紧张的神色,满脸通红,似乎是第一次抢人钱财太过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