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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聚岩城,花月楼!

在顺天城风起云涌之时,林云枫和福伯也已经抵达岩城。两人没有露出真实面目,都戴着人皮面具,乔装打扮,伪装成从乡下进城而来的爷孙两人。

岩城位于大明东北部,土地相对贫瘠,百姓并不多,在这偏僻的地界,地方恶势力强大,异常猖獗,而官府势微,都对这些组织帮会束手无策,只能任由其在岩城发展。

黑龙帮是岩城中首屈一指的大势力,足足有六名易骨境修为的头领。占据了大量岩城的商铺,酒楼,赌场等产业,甚至在岩城外占了一个山头为据点,招收许多打手小弟,不断扩充势力。

然而在刺杀林云枫的时候,黑龙帮有两位易骨境的头领亲自出手,但都折损在了青山山脚,还剩下四名易骨境的首领。

当时那个身穿白衣白鞋的蒙面人,也就是号称通天虎的李树明在黑龙帮中,也仅排行老二。也就是说,前边还有一位大首领,实力更在李树明之上。

在岩城一处不起眼的宅子中,林云枫和福伯与早已在此待命的镇北军的一支队伍碰面。

迎接两人的有三个人,两名中年人,一名青年,三人都并没有穿军装战甲,而是身着便衣。

走在最前方的一名粗犷的中年人,龙行虎步,身材壮硕,块头极大,眼睛铜铃一般大小,狂野之气扑面而来。林云枫已经从福伯那得知,此人乃镇北军中百战侯下的十二大将军中,排行第六,名李霸。

随其而来的另一位中年人,一袭白衫,温润如玉,气质天成,像一位饱读诗书的学士。此人名为张天勤,智勇双全,身在易骨境第一步巅峰,乃李霸将军麾下的第一统领。

最后是那名青年,剑眉星目,气息不漏,手握一杆大铁枪,比军中一般大枪还粗上一圈,看上去不过二十二三岁,年纪轻轻,同样身在易骨境,为军中统领,名为夜明。

这不得不让林云枫感叹,军中也藏龙卧虎,而且常年经历厮杀。若是他们走出军营,同境相比一定比他人更强。

“少爷!祁老!”

福伯全名为祁福,父亲林霆锋与母亲黄菲儿喜欢叫祁福为福伯,但在军中,福伯资历极高,是林霆锋手下的一把锋利的刀,受到数十万士兵的尊敬,更多的被称为祁将军,与祁老。

三人同时对着林云枫与福伯抱拳行礼,在林云枫打量三人的同时,三人也在打量着林云枫,都想看看百战侯林霆锋之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顺天城中的一些消息也传到了北疆,林云枫修行半年不到,力贯千斤,生生打退陈家陈广明。

军中所有人都知道百战侯与丞相陈博文不对付,所以军中都看不顺眼陈家的人,林云枫此举也是给百战侯,给镇北军中的士兵大大长脸了。

夜明挑眉,握枪的手紧了紧,因为他察觉不到林云枫的一身气血,若是不出手根本不知道修为到底达到了哪一步。这说明了林云枫的精神意志强大,不比他差上多少,精神收束气血,气息不漏,不动手时他人难以察觉。

李霸与张天勤相视一眼,点点头,他们都看出来,林云枫一身气血之浓烈厚重,炼血第二步几乎走到了尽头。修行不过六七个月,到达这一步,确实天赋惊艳。有子如此,也没有辱没侯爷的名声。

“辛苦三位了。”

林云枫也不介意三人的打量,他知道虽然身为侯爷林霆锋之子,但要指挥这些将领是需要真正实力的,或者是得到他们的认可,否则他身份再惊人,也不能让父亲的士兵听命于他。

“黑龙帮的动静如何?”

在简短的介绍后,众人不再寒暄,福伯直接问黑龙帮的情况。岩城是黑龙帮的地头,经营多年,城中大街小巷都是其势力范围,若是让其有所察觉的话,就有些麻烦,当然也只是有些麻烦而已。

“我们进城隐蔽,乔装易容,黑龙帮一点也没有察觉,他们在岩城中最大的老巢为花月楼,那曾是风月场所,如今被他们占据了。我得到消息,他们明夜在花月楼有个会议,剩余的四个首领都在,可以将其一锅端掉。”

将军李霸看上去粗犷豪迈,说起话来如蚊细咬,却让所有人听的一清二楚。这些天的潜伏,他们早已经将黑龙帮的大小事调查得一清二楚,作战计划都已拟好,只等林云枫的到来。

“四个首领,也只有大首领是易骨境第二步的修为,就交由祁老负责解决,剩下三个首领,就交与我们三人,其他的小兵不足为虑。少爷你就尽量跟着我们,我们会保护你。”

白衫中年张天勤补充道:“我们是正规军,他们连土匪强盗都算不上,我们对付他们实在是绰绰有余。我们在岩城中的人总共四十五名,明夜会与我们一同进入花月楼。岩城外还有有近千人在待命,都是精英中的精英,黑龙帮的人想要逃,那是插翅难飞。”

青年夜明抬起大铁枪,往地上一砸,发出一声巨响:“他们黑龙帮在岩城外的落虎山还有一些杂兵,只等明夜,我会发出指令,我安排在山脚附近的的两千甲兵,就会直取落虎山,没有人能逃得掉。”

林云枫听了之后也暗中点头,觉得没有什么疏漏,三人已经考虑的非常周到,任务分配也很完美,不愧是父亲帐下的将军统领。果然父亲的镇北军没有庸手,任何一个士兵都是染过鲜血的,对付这些地下势力,山中草莽,自然没有什么挑战。

林云枫望向碧空如洗的蓝天,万里无云。炎热的夏,灼热的心,就需要用鲜血来冷却。

“既然如此,计划行事!”



花月楼是岩城一处最为出名的风月场所,专门提供吃喝玩乐,许多有势力的人时常会去那里寻欢作乐,如今是属于黑龙帮的产业,经营的有声有色。

这一日,门口进来两个年轻人,一名青年,一名少年,两人都长得英俊不凡,身上名贵衣衫,佩戴精美的饰品无数,一看就是那种挥金如土的纨绔子弟。于是有许多艺女眼尖,见到两人就直冲冲地围上来。

“客官,面孔挺生啊,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类型?”

“好俊俏的两位,客官不如先上楼喝上两杯小酒,休息休息。”

“无论客官有什么要求,我都能满足客官,就让我陪客官喝酒吧。”

这些艺女浓妆艳抹,眼睛水汪汪,争相斗艳,看着两个年轻人就像看着两个血食,眼睛都要冒出花来,不断拉扯着两人,像是争抢血食,饥渴难耐。

青年的两只手同时环进两个艺女的腰间,在她们腰上轻轻一捏,顿时弄得她们娇嗔不已。青年哈哈大笑,看向那位少年:“云枫!今日哥哥带你来玩,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