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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心难畅,何以逍遥?

“唉……”

在众人的注视下,马镖头长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老陈怎么了?”

余味嚷了一声,迅速跑到老陈的房间,推开门瞧了一眼,发现房间里没人,甚至连被褥都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好似那个房间从来就没有人进去过一般。

“马镖头,老陈他,怎么不见了?”

余味语气沉重地问了一声,心里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而一旁平安镖局的其他人,也同样眼巴巴的望着马镖头,他们虽然对于半途加入的老陈不太熟悉,但一路对于慈祥可亲、知分寸懂规矩的老人,也颇有好感,所以乍闻老陈出事,心里皆咯噔响了一下。

“老陈……老陈的确姓陈,而他的真名则是陈不平。”

马镖头斟酌片刻,淡淡开口道。

“陈不平……”

不少人低声叨念了一句,对于陈不平这个名字,他们有些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在哪儿听过。

“千面盗陈不平!”

一人惊呼了一声,这句话,瞬时引起了一阵轰鸣。

“是他,老陈居然是千面盗陈不平?!”

“这怎么可能啊?”

“千面盗陈不平是何人?”

唯独刚入江湖的唐笑风和余味听着众人乱糟糟的声音,两眼一抹黑,压根就不知道千面盗陈不平是何人。

“咳……”

马镖头轻咳了一声,止住了众人七嘴八舌的吵嚷,缓缓道:“老方你给这两个小兄弟说一下千面盗陈不平是何人。”

千面盗陈不平,说不上多么惊采绝艳的江湖人物,只是会一手神鬼莫测的易容术和偷盗术。

除此之外,境界不高,功夫不行,算不得仁善,谈不上侠义,在江湖正道人士看来,不过是旁门左道,不值一哂而已。

但说起陈不平的生平,却也绝对算得上精彩,酒肆茶楼,茶余饭后,千面盗陈不平的故事绝对是市井小民最喜欢谈论的对象。

那些一剑扶摇九万里的江湖人物,高高在上,如仙似神,装在心里瞻仰瞻仰就可以了;那些世家名门的天骄人物,太过矜持娇贵,想想就行了;而唯有那些混迹市井草莽的小人物,才贴近他们的生活。

千面盗陈不平出身来历皆不甚清楚,其第一次名动江湖,是他靠易容术混进藏风山庄,在藏风山庄庄主风不寿的寿宴上,众目睽睽之下盗走了风不寿镶嵌在帽冠上那颗价值千金的玉石;而后,他一掷千金,在南楚红袖招醉酒三日三夜,琴瑟伴清歌,逍遥红尘间。

靠着那手神鬼莫测的易容术,靠着那手鬼神莫测的偷盗术,他曾盗过天下第一首富沈玉煌家中的万龙玉璧,他曾偷过太白楼那坛珍藏了百年的太白陈酿,他曾易容成红叶公子在红叶诗会上以酒会友,他曾易容成靖海候在边关诛杀贪官污吏……

他偷过王侯富贾,盗过江湖豪雄,他曾千金买醉,锦衣玉食,也曾驽马劣酒,醉卧破庙,他曾阳春白雪谁与和,也曾下里巴人笑无羁。

以不足五境的境界,以二流的身手,红尘无羁,逍遥潇洒,陈不平的一生,绝对算是精彩绝伦,足以让江湖上那些无名之辈嫉妒,足以让普通百姓羡慕。

所以无论如何,陈不平这个名字,千面盗这个名号,在这个春秋四国,在这个庙堂江湖,绝对是赫赫有名。

听着陈不平的故事,听着千面盗的轶事,众人都是一阵沉默,但都不例外地双手紧握,面容潮红,眸间光芒熠熠。

江湖,总是让年轻人激动和向往的,向往他的多姿多彩,向往着自己有一天,也会像故事里的人物一般,也曾纵马踏江湖,也曾仗剑啸天涯,也曾千金一掷买红袖,也曾逍遥醉无羁,这般肆意,这般潇洒,这般逍遥自在。

“那……昨晚是怎么回事?”

唐笑风虽然也为千面盗陈不平精彩绝伦的人生讶异,但他更想知道昨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是山上的那群盗匪,来找陈不平麻烦的。”

马镖头道:“昨晚来了三人,黑狼寨的孤狼,黑鹰涧的黑鹰和红弦台的红娘子。”

“老陈……哦,不,陈不平以前偷过他们东西吗?”

余味插话道,眼眸里满是对千面盗陈不平的好奇与殷羡。

“不是仇杀!”

马镖头接过话,哂笑一声:“陈不平什么奇珍异宝没见过,说真的,西流百里群山上的这些贼窝里,还真没陈不平能看得上眼的东西,而是他们盯上了陈不平的东西。或者说,是整个江湖人都盯上了陈不平身上那件东西。”

“什么东西?”余味好奇地问道。

“碎灭手,魔山绝学碎灭手!”

马镖头吸了口气,声音闷闷的,仿似“碎灭手”这三个字太重太沉,压得人喘不过气儿来。

“碎灭手?”

余味轻声呢喃了一句,说实话,刚出江湖的他对什么魔山,对什么碎灭手不太清楚,但他绝对清楚“绝学”这二字,对江湖人而言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名动天下,意味着荣华富贵,意味着财富地位。

当然,这二字,也意味着血雨腥风和数之不尽的麻烦和危险。

唐笑风虽然也算个江湖新手,但后山的书楼中,倒是有许多关于江湖的典籍孤本,所以对于江湖上的一些名门大派,绝学功法,都有所耳闻。

魔山,碎灭手,他都是比较熟悉的。魔山是邪魔九道之一,江湖上人人畏惧的庞然大物,而碎灭手为魔山“大自在碎灭手”演化出来的武学之一,虽然无法和真正的“大自在碎灭手”相比,但也绝对可以让江湖上那些无门无派的散人为之疯狂。

“以二流身手,敢惹这么多庙堂江湖的大人物,而陈不平还可以活得好好的,一是由于他易容术了得,二则是由于他知分寸,他挑选的那些人物,多是一些胸襟广阔、大度雍容的人物,从不惹那些睚眦必报的狠人。”

“而他偷盗的那些东西,对于那些人而言也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物件,懒得找他麻烦,否则,就算他陈不平有十条命,也活不到现在。”

老方插嘴道。

“既然如此,那他怎么会惹到魔山?”唐笑风问道。

魔山是什么,陈不平不会不清楚,所谓自在逍遥,我心唯一,方为我魔。魔山的人都是一群行事无忌、杀人不眨眼的疯子,绝没有几个人愿意去招惹,想来,陈不平绝不愿招惹这群疯子。

马镖头抱着马英,低头瞥了一眼自家女儿,粗犷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温柔,缓缓道:“这人啊,无论是谁,大大小小都有些小毛病,而千面盗陈不平,难听点说,就是有些小偷小摸的习惯,也活该他倒霉,在街上瞅到一个富家公子打扮的年轻人,想顺手顺点银钱花花,压根就没想到那个富家公子打扮的人是魔山阴山殿殿主纪绝的儿子,压根没想到这一顺手,就顺走了纪寒儿子怀里那本碎灭手,然后,魔山也毫不客气地下了追魂令。”

“也合该他陈不平倒霉啊!”

马镖头叹了口气,看得出,他对于倒霉的陈不平也是蛮同情的。

“陈不平除了易容术和偷盗手段外,境界不行,武功不行,也没什么大背景大后台,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而且还是小儿持金,自然成了江湖人人追杀的对象。”

“虽说有魔山追魂令擅学碎灭手者杀不赦的威慑,但在这个江湖上,最不缺的就是不要命的人,抢了碎灭手,大不了在深山老林里藏个三年五载的,等练好了武功再出来。所以,陈不平就成了江湖人眼中的香饽饽,西流百里群山中那些贪婪无度的群狼自然也不例外。”

顿了顿,马镖头接着说道:“昨晚来的孤狼、黑鹰、红娘子三人,都是五境御风的修为,估计陈不平这次危险了。当然,陈不平闯荡江湖这么多年,手里未必没有什么压箱底的杀手锏,应该还是有些机会逃脱的。”

说是这么说,但显然马镖头对陈不平在三人联手下逃脱,并不抱什么希望。至少,在他看来,一个江湖二流人物,想在三个江湖一流人物的联手下逃出生天,着实有些天方夜谭。

话落,酒馆里出现了一瞬的静寂,酒馆内外,只剩下众人五味陈杂的呼吸声和心跳声。

对于千面盗陈不平,大家没有太多的感情,顶多就是为他的经历和人生艳羡,距离遥远,或者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没什么交集,自然就没什么感觉。

但对于老陈,对于那个总是笑眯眯的老人,对于那个一路上任劳任怨的老人,他们都有一种可亲可敬的感觉,即便那个老陈只是一张假面孔,只是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在情感上,他们仍然希望他可以活着,可以很好的活下去。

至于孤狼黑鹰他们,虽说平安镖局常年要和这些人打交道,也算得上熟人。但其实,对于他们而言,这些人,其实就是一群喂不饱的豺狼,一旦看到你没有利用价值,绝对会毫不客气地将你吞的连骨头都不剩,自然没什么好感。

“希望他没事!”

众人轻叹一声,没有人回应,但每个人的心里,都在默默祈祷着。

“马镖头,你……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老陈是陈不平的?”

唐笑风忽然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