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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不谋而合

正好路上遇到李家二狗子出门,一问才知道,原来今天有集市,大家都去看个热闹。

一听有集市,方思逸的眼睛就开始放光。

因为这是郎坊市附近几个村镇一起的大集市,平常可不多见。

既然要去集市,方思逸十分自然的发现自己身上的钱不够。

怎么办?

话说,如今的他,倒是有银行卡,但是那张卡……

嘿,那种小说中的情节怎么会出现在他身上?

他又没有作奸犯科,赚来的钱,为什么不能花?

心中这样想着,方思逸就干脆拿着钱包去了银行。

想了想,倒是没有取多少,一千块应该够了。

因为是集市,物资自然是丰富的,他这人又懒,干脆一起买好了。

反正吃不完就放在菜窖里搁着好了。

要不怎么说平房也有平房的好处,这食材可以随吃随用,而且还不担心坏掉。

只要保持的好,根本不用担心。

嗯,要不要弄个冰窖?

莫名想到了冰窖的方思逸,在想了想之后,又摇头取消了这样一个诱人的打算。

他倒不是没有钱。

只是……

冰窖是个技术活,郎坊倒不是没有人会做,但问题是,弄一间冰窖的声势太大了。

老爷子又不喜欢离开老宅,而且这都是从有记忆起,就一直住的房子,万一磕着碰着,方思逸可要心疼死。

诶?

脚步一顿,方思逸突然间想起了什么。

他家是郎坊的一处小镇子,虽然也归郎坊管,但是因为附近没有什么就业岗位,这几年镇子里的年轻力壮们大多都出门打工去了。

镇子里虽然算不上鬼镇,但是人也不多。

而他家的两家邻居,一家是包子家,这个是不能动的,但是另外一家呢?

另外一家邻居的哥哥据说在京城上航空航天大学,毕业之后也定居在京城了,前两年邻居一家,也全去了京城。

这样一算的话,这房子也没有留着的必要了,反正都是住人,为什么不用邻居家的房子呢?

反正镇里的房子也不贵,如今才04年,多说十来万就能够买下来了,将两家打通也行,或者干脆就搬到隔壁去住,也省得有的时候自己起来的晚而被老爷子吵醒。

这样一想,似乎也可以。

而且自己也可以种点小菜,不用多,够两三个人吃就可以了。

反正最多也就是加上包子一家,偶尔串个门什么的,也不用多少东西,再说,这年头食物的安全问题也是一个大麻烦,他有点信不过那些大棚蔬菜。

嗯,就这样办!

不过……

如果种菜的话,岂不是会很累?

挠了挠头,方思逸又开始打退堂鼓了。

正迟疑着,就听到手机响了。

拿起手机一看,方思逸有些一愣。

竟然是包子。

包子的手机和方思逸的手机是同一款型号,不过方思逸是蓝的,包子是粉红色的。

当然,虽然并不是情侣款,但是司马昭之心嘛,路人皆知。

包子一开始是拒绝的,不过后来架不住方思逸软磨硬泡,再加上赵家老爷子的一句话,就迫不得已的收下了。

“怎么了?”方思逸奇怪地问道。

“那个……”包子有些迟疑,直到方思逸催促的急了,才支支吾吾的说了出来。

原来今年刚刚通过试用期,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的包子,因为时常加班的缘故,就想搬出去住,可是镇子里的房源紧张,她又刚工作,手里也没有什么钱,所以在赵家老爷子的催促之下,迫不得已地打起了这个电话。

原来赵家老爷子看着自家孙女这样纠结,就有些看不下去了,以包子童鞋是方思逸未婚妻为由,直接让包子来找方思逸。

当然,这都是方思逸脑补出来的画面,很显然,以包子的脸皮,还真的说不出那个词。

嗯,其实现在两人虽然还没有订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是未婚夫妻,不过有点小小大男子主义的方思逸,自然是乐得装傻了。

其实包子很可爱,而且这丫头虽然经历事业的磨砺,但是现在为止,还没有任何黑化的苗头,赵家家教又严,这样的媳妇,已经算是不错了。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如果不是因为从小已经习惯了自己有一个小小未婚妻的原因,方思逸表示自己是不会帮忙的。

不过既然是自己的小小未婚妻,自然是要帮的。

不过再一想,方思逸一拍额头,突然间哭笑不得起来。

这算不算是天意?

自己正想将邻居家的房子买下来,结果包子就要租房子住?

“包子啊。”方思逸想了想,试探着问道:“咱们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