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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四十章 教授(三)

席勒重新回到了房内,他没有用手碰窗台,只是用眼神示意戈登,戈登走上前,看了一眼窗台说:“韦恩医院的卫生条件是不错,但这只是一间普通病房,窗台有点太干净了,对吗?”

席勒点了点头,戈登又走的更近了一点,他也伸出头去向下看,发现楼下的遮阳棚是有骨架的,虽然骨架是木头的,但是木头是钉在墙里的。

显然,遮阳棚是在楼体建造的过程中,就已经建造完成的,韦恩集团的任何建筑质量都非常过硬,所以,虽然只是一个遮阳棚,也可以承担一个成年男性的重量。

戈登回忆了一下自己刚刚看到的过程,然后,恍然大悟一样的说道:“我知道为什么手臂上没有伤口了,理查德医生的手臂,当时正抓着窗户的把手,还没收回来,当匕首插入他的心脏的时候,他不是不想反抗,而是根本没来得及。”

席勒点了点头说:“警探,您可以再看看他的伤口,尤其是伤口的边缘,应该会有不一样的发现。”

闻言,戈登立刻走到了尸体旁边,半跪下来,戴上手套之后,仔细的检查了一下伤口,皱着眉说:“伤口上半部分的边缘,好像是有一点不同,但我不太精通法医学……”

“不必精通法医学,你有没有发现,上半部分边缘的割裂,比下半部分更深,你猜,这是为什么?”

戈登还在思考的时候,布鲁斯就开口说道。

“为了不让太多的血液,滴落在窗台上,在死者面对窗户的时候,凶手没有拔出凶器,而是在把死者转了过来之后,才拔出了凶器。”

“但是当时,凶手站在窗外,而尸体,已经滑落到了窗台下方,凶手不得不把上半身探进房间当中,用手越过尸体的肩膀,然后,才能把凶器拔出来。”

“拔出凶器时,发力的位置在尸体的上方和背后,而不是正前方,所以就会导致伤口的上半边缘,受伤的程度更深。”

戈登摇了摇头,说:“你们到底是怎么在这么短时间内,推理出这么多内容的?”

席勒并没有进来,而是站在窗外,低头看了一眼窗台,然后说:“接下来,我们可以来谈谈凶手的人格了。”

“你还推理出了凶手的人格?!!”戈登提高了声调问道。

“经过他这一连串的动作,我想,你应该看出来了,这是一场蓄意谋杀,凶手早有准备,说不定早就演练了无数遍了。”

“既然如此,他没有第一时间拔出凶器,翻转尸体的动作够快,那血液可能没有滴在窗台上,但他依旧把窗台里里外外擦了一遍。”

席勒轻轻用手摸了一下楼梯外面的窗框,看着布鲁斯说:“要不是病人回来的快,你就拥有一名免费的擦窗工了。”

戈登摸了摸脸颊的侧面说:“这说明什么?他有洁癖?”

“说明,他不够自信。”席勒摇了摇头说:“也说明,他其实是个新手,甚至,很有可能是第一次作案。”

“为什么?”戈登问道。他的思维,其实已经够快的了,所以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弄明白这个其实带有一些技巧的案子。

但现在的戈登,还不太善于揣摩罪犯的心理,因为,哥谭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是黑帮火并或者是仇杀,没有什么百转千回的心理需要理解的。

“戈登警探,你在警察学院所学到的那些理论知识,在现实当中一定适用吗?”席勒开口问道。”

戈登略一回想,然后说:“关于刑侦这方面,还是有不少适用的,但是民事调解方面,几乎完全不适用,只能因地制宜。”

“那么,您在离开警察学院的时候,认识到了理论与现实的差别了吗?”席勒又问道。

“那个时候,我还比较单纯,觉得既然我成绩好,实践应该也不错。”戈登思考了一下说道:“不过,我也确实怀疑过,但这其实是常识,对吧?普通人都知道,理论不可能和实际百分百一样。”

“这却恰恰是这个凶手的矛盾点。”席勒用手指的侧面轻轻敲了敲窗框说:“杀人,本身就是一件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事,而制造这样一出带有欺骗性质的蓄意谋杀案,从调查,到制定计划,到开始练习,一定会比激情杀人,经历更长的过程。”

戈登点了点头,觉得席勒说的有道理,激情杀人无非就是一时上头,被愤怒驱使的时候,很难想到法律和道德。

可这种蓄意作案,搞不好踩点的时间都要几个月,但凡凶手有一丁点的挣扎,都不至于能坚持这么久,并把这个计划付诸实践。

普通的蓄意谋杀案,凶手为了逃脱罪责,也会试图掩盖真相,但要做到如此环环相扣,没有出现任何失误,显然,是要经过练习的。

“这不是练习背诵或是练习舞蹈,每一次矫正动作,凶手都会想到这是在杀人,任何正常人,都不可能忍受如此之大的道德压力。”席勒下结论道。

戈登的面色,变得越来越严肃,他不得不承认,席勒说的是对的。

其实,他能看得出来,刚刚席勒翻转的那个动作,也不是很熟练,而且,有一只手用力过大,如果真的有一把刀插在布鲁斯的胸口上的话,血可能已经溅到窗框上了。

而侧面的窗框缝隙,没有任何一丝血迹,就说明,凶手做这个动作,做得非常完美,而这无疑是需要练习的,而他每一次练习,难道就不会想到,自己怀里抱着的将是一具尸体?

别说是道德观了,但凡有一点人性,都会对此感到排斥、厌恶和畏惧,这是人类的本能,但凶手却依旧毅然决然的,把这个动作练到了完美。

“一个如此冷漠、无情的可怕之人。”戈登感叹道,而席勒立刻接过了他的话,说:“或者,我们叫他们‘天生杀人狂’。”

席勒吐出最后几个单词的时候,布鲁斯瞥了他一眼,但什么也没说,席勒继续说道。

“这群人最大的特点是冷血,并不会为生命的消失而感到悲伤,他们以伤害和控制他人为乐,沉迷在肆意剥夺同类的生命的快感当中。”

“在为准备谋杀案而练习某个环节的过程当中,他们不但不会感到愧疚和害怕,相反地,剥夺他人生命的臆想,将为他们提供大量的快感。”

戈登打了个冷战,似乎是不能接受,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的人类存在。

忽然,席勒话锋一转说道:“而我说他不自信,正是如此,他都已经练习了这么多遍了,但却还是不相信自己完美的动作,不会给窗台上留下任何一点痕迹。”

“通常来讲,我们判断一个天生杀人狂的变态程度的最大依据,就是他的自大程度,他越是自大、自恋,越是对自己的邪恶行为,有任何人都不能够理解的狂妄自信,他就越是难对付。”

“我懂了。”戈登思考了一下说:“所以,有些连环杀人案凶手,才喜欢回到现场,看警察被他们骗的团团转,就是因为,他们自信自己不会被发现。”

席勒摇了摇头说:“所有回到现场的凶手,都是不自信的。”

戈登瞪大了眼睛,席勒的这种看法,与目前的主流看法是相悖的,现在刑侦界仍然认为,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回到现场,是为了戏弄警察。

“他们会回到现场,其实就是对自己的作案手法不够自信,只要确认自己没有留下额外的线索,就像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