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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一章 红头罩(五)

不得不承认,伊文斯的确是个非常用功的学生,而且也很了解席勒,他给席勒提出的建议,让他觉得也有些道理。

席勒会决定给布鲁斯一个还算不错的成绩,让他毕业,并不是出于愧疚和同情心理。

人类在一生当中,总体的情绪和心理的变化,是有一定规律的,很多时候普通人会觉得,时间是治愈伤痛最好的良药,但前提是,那只是伤痛,而不是疾病。

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并不会随着时间减弱,相反的,由于很多人对于自己的心理状态没有认识,会长时间的让自己处于可能应激的环境里,或者反复用创伤再现刺激精神,如果不加以治疗,整体的趋势是下滑状态的。

一个心理创伤极为严重的精神病人,靠自己几乎是不可能摆脱疾病的困扰的,这就像要求一个人踩右脚踩左脚上天一样,并不是“想开点”就能解决的。

但是蝙蝠侠真的想开了。

不论他到底是如何开解自己的,不论他到底有没有用上他在学校里所学到的专业知识,但他的确创造了一个奇迹,他不但自己把自己给治了,甚至还在精神稳定和逻辑自洽的路上迈进了一大步。

这样的成绩,其实足够他毕业了,但问题是,他差的学分太多,以至于流程没法走,席勒还需要找个名正言顺的理由放他毕业。

曾经也不是没出现过,本科发了几篇顶刊,然后因一些特殊原因缺课太多,导致学分不够,规则上无法毕业,但破格授予学位证书的情况,光席勒所见过的就有两三例。

可破格也不是随便破的,你总得拿出一点成绩来,在贫民窟的这段经历,只能说是治好了自己,没办法当做实践经验,用来毕业,而且他这段经历也有点太惨了,就算席勒想要往外说,布鲁斯也不会同意的。

既然如此,那布鲁斯就得另外进行一场加试,以达到破格毕业的标准,既然他在理论方面的成绩远远不如实践方面,那不如就再加一场实践考试。

本来,席勒是打算让布鲁斯再重新回贫民窟,按照之前的方法重复一遍,只不过这次是攻略在手,能以极短的时间打出一个非常漂亮的成绩,用来毕业刚刚好。

但是他又思考了一下,哥谭大学其他的学生,不少都来自于贫民窟,这份经历不够有说服性,只会让他们觉得,不就是在贫民窟混出点名堂吗?我或者我的亲戚也行。

所以,席勒不得不提高一点难度,他觉得,布鲁斯第一次下贫民窟这个副本表现不好,并不是因为他能力不够,主要是没想开。

道德底线高于这里的全部人,就得接受生活水平低于这里绝大多数人的现实,毕竟,如果哥谭是个正常城市,人人遵纪守法,那这样的行为是没什么问题的,可哥谭是完全反过来的,遵纪守法的在这里才是稀有品种,循规蹈矩是没办法和这些人竞争的。

既然如此,不如把阶级水平拉高一点,到一个有秩序,但没那么有秩序的地方,充分发挥学习到的理论知识,了解规则,快速融入群体。

而这个新副本,自然就是哥谭黑帮。

哪怕是底层的哥谭黑帮,也有不少规矩,比底层的混乱要多了一丝秩序感,难度不会太难,也能够让其他学生看出布鲁斯的水平,这样他破格毕业应该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决定好之后,席勒来到了布鲁斯住院的病房,由于之前给他注射了蜥蜴血清,现在他身上比较严重的伤口已经完全的愈合了,只剩下表皮的疤痕还没有完美的长好。

现在,布鲁斯全身的上下的伤就只剩下了外伤,而当他躺在病床上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精神上可能出现了一些创伤,导致产生了幻觉。

席勒居然会放他毕业??!!!

布鲁斯将手里的书合上,看着席勒说:“教授,如果您真的对让我掉进化学池这件事而感到很抱歉,那大可不必使用这样的方式。”

“你这句话里有几个错误。”席勒一边看着手上的笔记本,一边平静的说:“首先,让你掉进化学池的人不是我,而是小丑,其次,就算是我,我也不会对这件事感到很抱歉,最后,这不是商量而是通知,你要是不打算参加的话,就别毕业了。”

说完,席勒就把手上那个写满了字的笔记本扔给了布鲁斯,那上面写着一些人尽皆知的考试要求。

首先,布鲁斯不能使用现在已经有的科技设备,比如蝙蝠装、蝙蝠车等等,但并不限制自己搞发明,其次,就是不能暴露身份,毕竟黑帮副本当中还是有很多人认识布鲁斯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及格标准,看着那上面的一行字,布鲁斯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因为那一行字赫然写着“成功加入黑帮,并在一个月之内不要被开除”。

在可以随意搞发明、不受限制地利用他的天才智慧赚钱的情况下,通过要求居然只是加入黑帮而不被开除,布鲁斯怀疑席勒徇私舞弊,并且他有证据。

布鲁斯并不打算只做到这些事,就算席勒不安排这场考试,他也想去黑帮里转转。

作为哥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黑帮文化是这里的根基和命脉,布鲁斯对此而感到好奇,所以,他迟早要去,而且不止要做到加入黑帮,还必须得混出点名堂来。

而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因为他的容貌没有完全恢复,更重要的是,嗓音也有些变了。

在掉入化学之后,他其实是呛了水的,喉咙和声带都被一定程度的腐蚀了,这让他的声音与布鲁斯和蝙蝠侠都出现了区别。

他在贫民窟那两个月惨痛的经历,让他的体型也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就连经常露出来的下巴都变尖了,就算是对他比较熟悉的人,也认不出来了。

而这也意味着,他可以用另一个隐藏身份,去接触以前接触过的熟人,而不被发现。

经历过贫民窟的惨痛教训,布鲁斯终于明白,一个好汉三个帮可不只是一个谚语,没有熟人,在哪里混都很艰难,所以这次的黑帮之旅,他打算去找熟人带带他。

可是,躺在病床上的布鲁斯,掰着手指头数遍了自己认识的人,要么是和这个圈子完全不沾边,提供不了什么帮助,要么……要么就是太席勒了。

想来想去,布鲁斯瞄准了一个人,那就是杰森·托德。

上次他开解布鲁斯布的时候,布鲁斯就明白,杰森其实是个好孩子,本性善良,只不过因为身处一个特殊的环境,而与正常的孩子有了不同的成长经历。

但这份成长经历,没有让他变得脆弱,反而是更加显露出他的天赋,经历过贫民窟生活的布鲁斯知道,哪怕是土生土长的哥谭居民,想在这里当上一个孩子帮的首领,都非常困难。

一旦当上了帮派首领,就意味着,你除了要操心自己的衣食住行,还要为帮里的所有人担心,哪怕是熟门熟路,也是个极其困难的工作。

或者说,这并不是智商的问题,而是情商的问题,你必须得先在这个社会里混出头,才能去带领别人,这对成年人来说都很难,更别说一个孩子。

布鲁斯乡,如果是他在十一岁的时候接受了这样一个帮派,估计也要头疼很久,他是能搞发明,可是搞出来的发明怎么卖?卖了拿的钱怎么分?分了的钱就怎么保住?怎么对孩子们解释分配问题?这都是麻烦。

但杰森却能做得很好,据布鲁斯的了解,卷尾帮在那条大街,也是数一数二的孩子帮,要是能够得到他的帮助,黑帮副本的开局,一定会相当顺利。

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