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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千金不易故人心

从闻喜再回绛邑的路上,虽然骑在马上的阎行还是同样的一个人,但是戏志才等亲近的身边人,都明显察觉得到,阎行的举止动作,就也挥手间,都变得更轻快了。

只是碍于平日里阎行的威严,没有人敢去询问阎行是否是意有所属,好事将近。

回到了绛邑的城外军营之后,阎行得知自己去安邑的期间,在长安的“爱妾”张蕊,派人给自己送来了寒衣和书信。

阎行先展开了书信,信中的字迹清秀,写得很深情,先是告诉阎行,她在长安一切都好,李儒已经提前派人将她安顿在邻近李家的一处宅子中,家具用度、仆人婢女,一应俱全。

然后又说道自己随同书信寄过去的,是长袍一领,由她亲手缝制的,阎行穿上长袍,就如同是她陪在身边一样。最后是说她很思念阎行,也希望阎行能够建功立业,勿要以她为念,努力加餐饭。

想来张蕊也知道,自己身处的处境,所以这一份书信,说得是家长里短,谈的是儿女情长,其他与阎行攸关的事情,她都一概一笔带过,不去谈起。

看完书信后,阎行又拿起那一袭长袍,皂色黄纹,绫罗质地,金丝为饰,乃是一件常见样式的锦袍,但看着锦袍水脚处密密麻麻的针线,阎行也不禁有些感动。

从这些针线上看,这一领锦袍,估摸时间,应该是张蕊在启程后,前往长安的途中,就开始缝制的,这才能够赶在入冬前,再派人送到了河东来。

阎行想了想,也给张蕊回了一份书信,信中也让她好好照顾好自己,她的心意自己已经明白,定然不会辜负了她。

另外,阎行也给李儒写了一份书信,信中真假各半、虚实相间地叙述了当下河东的战事,并注明附送上若干珍宝财货。

然后才将这两份书信,派人送往长安。

完成了这些事情之后,阎行又处理了一些堆积的军务,召见了几名军吏,商谈了一些战事,最后才在自家的帐中安寝。

到了次日早晨,阎行才抽出空闲,带着亲卫,策马往城中而去。

阎行行进的目标不是县寺,而是自家在城中的住宅。

宅子是城中的大姓送的,虽然之前阎行对那些大姓是威逼吓唬,但进讨白波、施政绛邑,安定人心诸多事情,终究还是要借助城中大姓之力的,为了让他们安心,阎行倒是大方地接受了他们的馈赠,并把阎琬安置在城中的住宅。

外人只知道是荡寇校尉的女眷入住,至于具体是何女眷,就不得而知了。

阎行迈步进到阎琬居住的院子中,抬眼一看,阎琬却是早就已经醒了,正若有所思地站在院子之中,看着院子花圃之中的盛开的菊花,默然不语。

不知为何,似乎是想得过于入神,阎琬竟然没有注意到阎行的到来,阎行张手示意侍立在院子之中的婢女不要开口,让她们先行退下后,才缓缓走近前,口中说道:

“怎么,你喜欢菊花?”

阎行记得自家小妹以往是喜欢梅花的,金城地处凉州,凉州之地,地如其名,苦凉之地也,但梅花只需初期精心培育,却能够在边地的寒冬天气中,凌然开放。

而且梅花不仅好看,而且与雪景相得益彰,冬日温酒,赏雪赏梅,当年在阎家坞堡中的时候,阎琬就最喜欢梅花,常常要拉着阎行陪她去看北苑里的梅花。

“是啊,这里终究不是允吾,花已经已变,人自然也就只能变了!”

阎行和阎琬见过面之后,阎琬的情绪却一直不太稳定,初时阎行还以为阎琬只是情绪压抑得太久之后,突然爆发造成的不适应,但现在看来,以往的回忆,在她的心中,留下的是一道道深深的裂痕。

想到这里,阎行心中不由升起几分疼惜,他扶着阎琬有些瘦削的肩膀,口中安慰说道:

“琬儿,莫要想太多了,你我兄妹能够重逢,也是上天的眷顾,正需好好珍惜这份恩情,你——”

“我不怨上天!”

阎琬泪眼婆娑,脸色凄楚,她转过身来,打断了阎行的话。

阎行听了她的话,沉默了一会,突然说道:

“那你就是还埋怨大兄咯?”

“我,我明知道大兄是对的,可我还是不能接受,大兄已经变了,变得连琬儿都快认不清了!”

阎琬委屈的话语,直击阎行的内心,他随即也长叹了一口气,却没有直接答话。

他确实是变了,自从他决意辞别凉州开始,他就一直在改变,他宁愿凭着脑海中那些许先知,去做这个乱世大时代的弄潮儿,也不愿意再回到凉州,守着故土去重蹈历史上阎行的足迹,亦或者说是凉州人在乱世中的轨迹。

他是阎行,又不是阎行。既然要选择了辞别,自然也就要接受改变。

只是这一些,阎行不能够说出口。

“琬儿,你莫要胡思乱想,大兄永远都会是你的大兄,只是有些大事,大兄也是身不由己——”

“大兄,你可还记得,那年从塞外归家后,跟琬儿说的话?”

迎着阎琬询问的眼神,阎行不由得有些心虚,他这些年,心头装得最多的,就是如何借力生势的事情,最近关心得最多的,也是对白波军的战事。

至于那一年跟阎琬说过的话,千头万绪之下,阎行如何能够一时间答出来,他只能够用极可能温柔的目光看着阎琬,等待着她的下文。

“大兄事忙,看来已经是记不上来了,那小妹也就再提醒兄长一下。大兄还有正事要忙,真愿意陪琬儿去骑小红马?”

听到了阎琬后面的话之后,阎行不由得苦笑了一声。

亏得阎琬如此提醒,他总算是记起来了。

那一次,是他刚从白狗聚回来的时候,那时他刚刚斗倒了三叔,又即将接管族中的部曲,从军东征,正是意气风发之际,他与阎琬见面后,有了一段对话。

其中两句就是:

“大兄还有正事要忙,真愿意陪琬儿去骑小红马?”

“哪里有什么正事大事,在大兄眼里,琬儿的事就是最重要的事!走,我们骑小红马去咯!”

那个时候,阎琬还是个梳着总角的小女孩,自己也是初生牛犊的边地少年,没想到,阎琬却一直把它记在了心上。

“是大兄错了!”

阎行脸上终于动容,他紧紧将阎琬抱在怀中,过了许久,才缓缓说出这样的一句话。

自己一度认为,阎琬来到了自己的身边,自己就能够给她的安全感,但事实上,阎行也仅仅是和她少数见过几面而已,剩下的时间都留给了自己的事情。

可如果说给她一堵高墙,就是安全感的话,那自己又将阎琬当成了什么,杨阿若千里送阎琬,给了安全感,也给了阎琬希望,而自己呢?

阎行轻抚着阎琬的秀发,虽说时间是医治心灵创伤的最好的良药,但亲情缺失其中一味重要的药引。

“走吧,别闷在院子里,去换上儒袍,今日大兄带你到城里走走。”

“嗯。”

···

小半个时辰后,阎行和阎琬两兄妹出现在了绛邑的东市之中。

在阎行除去范镛等残民县吏之后,就废除了诸多敛财盘剥的恶政,又开始招抚流民丁壮,在绛邑城外的无主田地上耕种,绛邑的人口也就在逐渐回流增加,人气一旺,商旅贸易也就紧随而来。

绛邑地处一个好位置,能够沟通河东郡的南北城邑,特别是眼下的临汾、绛邑都是百废待兴,又有大军屯驻,对货物的需求大大增长,其中县寺、军队的采购乃是大头。

阎行看着渐渐兴盛的市集,他也在心中感到欣喜,虽然这一块地盘从名义上还不属于他的,但能够看到绛邑在自己和其他人的努力下,一点点地恢复、繁荣起来,这种油然而生的自豪感,比他在战场上斩杀敌人来得隽永深长。

“想去哪一处逛逛?”

阎行牵着马,笑着跟阎琬说道。

阎琬此时也牵着枣红马与阎行并行,身后是换成布衣常服的亲卫,跟在不远处,护卫着两人。

“就随着人流走吧!”

阎琬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难得地绽出一丝笑容,对阎行淡淡说道。

“好。”

难得自家的小妹也露出笑容,阎行在这个时候,自然是愿意都听从阎琬的意见,于是他们一行人,就跟着人流往市集中的人潮密集处而去。

···

阎行和阎琬走到人群拥挤处,却发现这处人流聚集的地方,竟然不是在交易什么大宗货物,而是一个蒙着面纱的高挑少女,跟着一位席地而坐的老者,在贩卖一块玉石。

乃一块玉石悬挂在手杖上,而手杖就径直插在了地上,两人也不叫卖吆喝,老者坐着,而蒙着面纱的少女垂手侍立,就这样静静等着买客上门。

这两个人在市集之中,摆出这一副架势,一开始还无人问津,可随着时辰推移,身边聚集的人数也就越来越多了,他们两人看似要卖玉,可是不管别人出了什么价格,都被少女一口回绝了。

好奇心总是能够驱使人群的聚集和涌动,随着人越来越多,大多数人都忽略了那个席地而坐、闭目养神的老者,更多眼光都聚集在垂手站立的那个少女身上。